榮民福利

首先沒有榮眷證(只有後備軍人眷補證條件:除非是在軍中結婚者(要在軍方有登記的)..你再他退伍才結婚的話就百分之百沒有這張!!!!

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(榮民往生才能申請)這張福利比照榮民
榮民有領終生俸 遺眷可申請半俸 健保免費 三節慰問 一些有的沒有的..(現在你絕對不需要、所以先不做詳細回答、怕之後會有變 政府常常變動資格條件)

以下是如有小孩子可申請獎助學金去年不用清寒證明(今年開始都要 所以常常變動)
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(清寒不是指低收入戶PS清寒證明去跟你住的地方 當地里長申請就可以)

(以下係摘錄,詳細規定請參閱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核發作業規定)

壹、獎助對象:清寒榮民及遺眷之30歲以下無婚姻關係、無職業之在學子女
  一、獎學金:
    (一)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、生補費、贍養金等。
    (二)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任職公務機關(構)。但具低、中低收入身分之工級、約聘僱人員,且未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,不在此限。
  二、助學金:公費就養榮民或其遺眷。
貳、申請證件:
  榮民證、印章、子女學生證(已蓋註冊章)影本、前一學期具智育、操行之成績單影本、郵局存摺影本、村里長清寒證明等
參、申請時間:
  一、第一(上)學期:每年09月15日至10月15日。
  二、第二(下)學期:每年02月15日至03月15日。
肆、申請條件:
  一、政府預算發給之子女獎、助學金,僅能擇一申領,不得同時申領。
  二、申請獎學金需前一學期在學子女:
    (一)高中(職)及大專院校: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、操行70分(乙等)以上。
    (二)國中、國小: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、操行不得記(或累記)大過一次以上。

伍、核發金額:(獎、助學金均採同一金額標準)
  一、大學、技術學院、五專後二年、二專:4,500元
  二、五專前三年、高中、高職:2,500元
  三、國中、國小:500元
陸、洽辦單位:由本會各縣市榮民服務處辦理核發

柒、其他:
  一、推廣教育班、空中學校、補習學校、暑、寒期及短期學校進修者均不合申請。
  二、榮民子女就讀前一學期休學、輟學無成績單,延長修業年限,重(補)修、輔系、雙主修、教育學程均不合申請。

健保部分 你可以申請 【健保費減半】

差不多就是這樣 其實不要要求太多 【知足常樂】

http://www.vac.gov.tw/lawrule/index.asp?au=5&pno=116
這是榮服處全球網址: 可以參考看看

(某榮服處 職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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