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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查申請書範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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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查申請書範例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陳清秀教授     申請復查應依規定格式,敘明理由,連同證明文件。如納稅人主張應予免稅,雖未於聲明書內表明復查字樣,但既主張應予免稅,不論用語如何,要應認其真意為依法申請復查。縱令申請書格式有所不合,證件理由亦未敘明,被告官署儘可飭其補正(行政法院五十判四十五判例)。 復查申請書之格式,可以下述方式表現之。 復   查   申   請   書 復查申請人    正和企業有限公司      設 台 北市仁愛路○段○號 負    責    人    王    正    和           住同右 代    理    人    ○○○律師           台 北市信義路三段一六二之三九號九樓 原處分機關   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     為因九十二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,不服原處分機關九十四年五月一日稅法字第○號函所為補稅及罰鍰處分(附件一),謹申請復查事: 復    查    聲    明 一、原補稅處分及罰鍰處分均撤銷。 事        實 一、緣申請人於民國九十年間將其所有之機器設備出售予乙公司,約定買賣價金新台幣三百萬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