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查申請書範例
復查申請書範例 陳清秀教授 申請復查應依規定格式,敘明理由,連同證明文件。如納稅人主張應予免稅,雖未於聲明書內表明復查字樣,但既主張應予免稅,不論用語如何,要應認其真意為依法申請復查。縱令申請書格式有所不合,證件理由亦未敘明,被告官署儘可飭其補正(行政法院五十判四十五判例)。 復查申請書之格式,可以下述方式表現之。 復 查 申 請 書 復查申請人 正和企業有限公司 設 台 北市仁愛路○段○號 負 責 人 王 正 和 住同右 代 理 人 ○○○律師 台 北市信義路三段一六二之三九號九樓 原處分機關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 為因九十二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,不服原處分機關九十四年五月一日稅法字第○號函所為補稅及罰鍰處分(附件一),謹申請復查事: 復 查 聲 明 一、原補稅處分及罰鍰處分均撤銷。 事 實 一、緣申請人於民國九十年間將其所有之機器設備出售予乙公司,約定買賣價金新台幣三百萬...